避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三十項重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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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監管,有用防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國家動力局組織電力行業有關單位、協會及專家,根據近十五年來電力建設施工領域各類變亂的案例剖析以及經驗教訓,結合已頒布的標準規范,提煉出在電力建設施工中需求重點關注的一些辦法和請求,構成了《避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三十項重點請求》。

《施工反措》既堅持內容的合規性和適用性,同時保證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操縱性,有利于推動電力建設工程平安治理程度晉陞,促進企業班組平安治理活動的開展,規范從業人員作業行為,達到防范化解風險、及時打消平安隱患、有用遏制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的目標。

避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三十項重點請求

前 言

為深刻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平安生產主要論述,嚴格落實黨中心、國務院關于平安生產的嚴重決策安排,堅固樹立平安發展理念,弘揚性命至上、平安第一的思惟,國家動力局組織電力行業有關單位以“控風險、除隱患”為主線,在認真剖析研討2005—2020年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的直接緣由、提煉反變亂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現行標準、規范,編制了《避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三十項重點請求》(參照行業習慣稱謂,以下簡稱《施工反措》)。

《施工反措》既堅持內容的合規性和適用性,同時保證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操縱性,有利于推動電力建設工程平安治理程度晉陞,促進企業班組平安治理活動的開展,規范從業人員作業行為,達到防范化解風險、及時打消平安隱患、有用遏制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平安變亂的目標。

1 總體請求

1.1建設單位不得對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等提出違反平安生產法令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請求,嚴禁私行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1.2嚴禁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超資質、超經營范互動裝置圍承攬工程項目。

1.3施工單位必須在危險性較年夜的分部門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年夜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施工計劃。危年夜工程專項施工計劃應由施工單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施工單位本部相關部門審核,施工單位本部技術負責策展人同意。此中超過必定規模的危年夜工程專項施工計劃應由施工單位組織合適專業請求且持有專家證明的專家論證。

1.4危年夜工程專項施工計劃由施工單位審核及格后報監理單位,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理工程啟動儀式師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建設單位同意。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專項施工計劃上報監理單位前,應經工程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

1.5危年夜工程專項施工計劃實施前,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治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平安技術交底。

1.6危年夜工程完成后,監理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及格,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工。危險性較高文業項目製品在應用過程中應責成專人進行檢查維護。

1.7兩開幕活動個及以上施工單位在圈嶄露頭角。統一作業區域進行施工,發包單位應當組織簽訂平安生產治理協議,明確各方的平安生產治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平安辦法,并指定專職平安生產治理人員進行平安檢查與協調。

1.8嚴禁設定有職業忌諱癥(精力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的從業人員從事其所忌諱的作業;嚴禁酒后作業、帶病作業、疲勞作業、帶情緒作業。

1.9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平安作業培訓,獲得特種作業操縱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縱資格證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

平面設計

1.10嚴禁在無專人監護的情況下,從事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無限空間、高處作業、臨近帶電體作業等危險作業。

1.1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經過三級平安教導培訓和考察,考察及格后方可上崗。

1.1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流程、新設備、新資料的建設在叫。工程,必須采取有用的平安防護辦法;不合適現行電力平安技術規范或標準規定的,應當提請建設單位組織專題技術論證并確認。

1.13采用(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流程、新設備、新資料,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平安培訓。

1.14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照本單位的平安生產規章軌制和操縱規程,必須正確佩帶和應用及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5施工機械設備投進應用前,施工單位應對整機的平安技術狀況進行檢查,檢查及格并經監理單位復檢確認,方可投進應用。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機構檢驗;未經檢驗或許檢驗分歧格的,不得交付應用。

1.1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平安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進生產和應用。

1.17嚴禁在平安風險不成控、變亂隱患未管理、平安設施不完美、平安辦法未落實等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的情況下組織施工。

2 避免高處墜落變亂

2.1 普通規定

2.1.1患有高處作業忌諱癥的人員嚴禁從事高處作業。

2.1.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應用平安帽、平安帶、攀緣自鎖器、速差自控器等平安防護器具。

2.1.3施工或生產作業區的通道及各種孔、洞、井、坑口、平臺臨邊等部位必須設置規范靠得住的平安防護設施。

2.1.4在輕質型材等強度缺乏的高處作業面、屋面(如石棉瓦、鐵皮板、采光浪板、裝飾板、屋面光伏板等)上作業,必須搭設臨時通道,并在梁下張設平安平網或搭設平安防護設施。嚴禁未采取辦法在輕質型材下行走、作業。臨空一面應裝設平安網或防護欄桿。

2.1.5遇有六級(10.8m/s~13.8m/s)及以上年夜風制止露天高處作業(吊籃作業請求參見2.6.5);冰雪、霜凍、雨霧天氣下如未采取防滑、防冷、防凍等平安防護辦法,制止進行高處作業。

2.1.6基坑必須設置專用斜道、梯道、扶梯、進坑踏步等攀緣設施,作業人員嚴禁沿坑壁、支攤位設計撐或搭乘搭座非載人運輸東西進出基坑。

2.1.7基坑支撐撤除施工時,必須設置平安靠得住的防護辦法和作業空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內。

2.2 避免腳手架高處墜落

2.2.1作業層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鋪實、鋪平并綁扎固定,制止鋪設單板,腳手板探頭長度不得年夜于150mm;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距離年夜于150mm時,必須采取舞台背板封閉防護辦法。

2.2.2腳手架作業層外側應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和不低于180 mm高的擋腳板。扣件式和碗扣式立桿碗扣節點間距按0.6m模數設置的鋼管腳手架,上欄桿距作業層高度應為1.2m,中間欄桿應居中設置;承插型盤扣式和碗扣式立桿碗扣節點間距按0.5m模數設置的鋼管腳手架,上欄桿距作業層高度應為1.0m,中間欄桿應居中設置。

2.2.3東西式腳手架外側、承重式腳手架作業層必須采用合適阻燃請求的密目式平安立網全封閉,不奇藝果影像得留有空地,必須與架體綁扎堅固。

2.2.4腳手架作業層腳手板下必須采用平安平網兜底,以下每隔不年夜于10m必須采用平安平網封閉。

2.2.5腳手架作業層里排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空地應采用腳手板或平安平網封閉。

2.3 避免模板施工高處墜落

2.3.1高低模板支撐架必須設置專用攀緣通道,不得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緣,不得在高低統一垂直面上同時裝拆模板。

2.3.2模板安裝和裝配時,作業人員必須有靠得住的安身點和避免墜落的防護辦法。

2.3.3高處搭設與撤除柱模板、懸挑結構的模板,必須設置操縱平臺;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必須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懸空安裝年夜模板,必須在平臺上操縱。

2.3.4翻模、爬模、滑模等東西式模板必須設置操縱平臺,高低操縱平臺間必須設置專用攀緣通道。

2.4 避品牌活動免鋼筋及混凝土施工高處墜落

2.4.1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需求懸空作業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高低通道,嚴禁攀爬鋼筋骨架。

2.4.2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邊柱和懸空梁等構件的鋼筋時,必須設置作業平臺。

2.4.3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嚴禁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緣骨架作業。嚴禁未設置作業平臺進行高處綁扎柱鋼筋作業、預應力張拉作業。

2.4.4未設置作業平臺,制止開展臨邊墜落高度在2m及以上的混凝土結構構件澆筑作業。

2.5 避免安裝作業高處墜落

2.5.1鋼結構吊裝懸空作業時必須設置堅固靠得住的高處作業操縱平臺或操縱安身點。

2.5.2鋼結構構件的吊裝,必須搭設用于臨時模型固定、焊接、螺栓連接等工序的地面平安設施,并隨構件同時起吊就位,吊裝就位的鋼結構件應及時連接。

2.5.3鋼結構安裝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安裝,作業層必須設置手扶程參展度平安繩,搭設程度通道,通道兩側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5宋微頓住腳步,猶豫了半分鐘,放下行李箱,循聲找.4裝配式建筑預制外墻施工所應用的外掛腳手架,其預埋掛點必須經設計計算,并設置防脫落裝置,作業層必須設置操縱平臺。

2.5.5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吊裝就位后,必須采用移動式起落平臺或爬梯進行構件頂部的摘鉤作業,或采用半自動脫鉤裝置。

2.5.6安裝管道時,必須在已完成的結構或穩固的作業平臺上設安身點,嚴禁在未固定、無防護的結構構件及安裝中的管道上作業或通行。

2.5.7輸電線路桿塔上作業除系好平安帶外,還必須掛好二道防護繩。在塔上長距離移動時,必須始終堅持至多一種平安保護裝置有用。

2.6 避免高處作業吊籃墜落

2.6.1吊籃必須選用專業廠家的定型產品,產品必須具有出廠及格證,嚴禁應用自行制作的吊籃。吊籃必須指定專人操縱,操縱人員須經培訓及格。

2.6.2吊籃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每個作業人員的平安繩應獨立設置,平安帶必須掛設在有防墜器的平安繩上,平安繩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連接。

2.6.3吊籃的平安鎖必須無缺有用,且不得超過有用標定。

2.6.4在鍋爐頂等鋼結構頂部不易布置吊籃壓重支架而采用自制吊籃支架時,自制支架必須經過設計計算,并經驗收及格后應用。

2.6.5 當作業時段和作業部位陣風風速年夜于五級風(8.0m/s~10.7m/s)或環境溫度超越-10℃~55℃范圍時,制止吊籃作業。

3 避免坍塌變亂

3.1 普通規定

3.1.1施工現場嚴禁超高堆放物料,物料堆放必須整齊穩固。現場加工或臨時寄存能夠移動的結構及設備時,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必須有靠得住的防移動和防傾覆辦法。

3.1.2建筑施工臨時結構必須遵守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嚴禁超過原設計荷載在建筑、結構物上堆放建筑資料、模板、施工機具或其他物料。

3.1.3規范設置施工現場臨時排水系統。場地周圍出現地表水匯 流、分泌或地下水管滲漏時,必須對匯流分泌點及地下管滲漏點采取排水或堵漏辦法,對基坑采取保護辦法。嚴禁破壞挖填土方的邊坡。

3.1.4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邊緣、邊坡坡頂、樁孔邊的距離,應根據設備份量、支護結構、土質情況按設計請求進行確定,且不小于1.5m。嚴禁違反設計規定荷載在基坑邊緣、邊坡品牌活動坡頂、樁孔邊等堆放資料、停放設備。

3.1.5高度超過2m的豎向混凝土構件,在鋼筋綁扎過程及綁扎完成后、側模安裝完成前,必須采取有用的側向臨時支撐辦法。

3.廣告設計1.6鋼筋施工中,必須設置靠得住的鋼筋定位與支撐,上層鋼筋網上嚴禁超載堆放物料。

3.1教授,擁有多家科技公司,葉老師取得了別人一生都難.7人工挖孔樁必須設置作業平臺,混凝土護壁應隨挖隨澆,大圖輸出上節護壁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請求時,嚴禁進行下節開挖施工。聯排的人工挖孔樁(抗滑大型公仔樁)施工時,應當跳槽開挖。

3.2 避免基坑坍塌

3互動裝置.2.1施工前必須將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塔機、臨建設施、邊坡、基坑、地道、管線、通行車輛等納進設計和驗算范圍。嚴禁無施工計劃施工。

3.2.2基坑施工必須分層、分段、限時、平衡開挖,嚴禁不按順序和參數進行基坑開挖和支護。

3.2.3基坑邊坡的頂部、坑底周圍必須設排水辦法。

3.2.4人工開挖、清算狹窄基槽或坑井時,必須按請求放坡和支護,嚴禁在基槽或坑井邊緣堆載。

3.2.5基坑下部的承壓水影響基坑平安時,必須采取坑底土體加固或下降承壓水頭等管理辦法。

3.2.6基坑施工遇降雨時間較長、降雨量較年夜時,必須提早對已開挖未支護基坑的側壁采取覆蓋辦法,必須FRP及時消除基坑內積水。

3.2.7采取支護辦法的基坑,必須在支護結構混凝土、砂漿達到強度或施加預應力的情況下,方可開挖下層土石方。嚴禁提早開挖和超挖。施工過程中,嚴禁設備或重物碰撞支撐全息投影、腰梁、錨桿等基坑支護結構,嚴禁在支護結構上放置或懸掛重物。

3.2.8撤除支護結構時必須按基坑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撤除,隨拆隨填,分層夯實,需要時應采取加固辦法。嚴禁在坑內梁、板、柱結構及換撐結構混凝土未達到設計請求強度的情況下撤除支撐。

3.2.9基坑開挖、支護及坑內作業過程中必須對基坑及周邊環境進行巡視,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辦法;嚴格依照規定和計劃對基坑進行實時監測;對于超過必定規模的深基坑工程,應委托第三方進VR虛擬實境行監測。

3.3 避免邊坡坍塌

3.3.1邊坡工程必須遵守邊施工邊管理,邊施工邊監測的原則進行切坡、填筑和支護結構的施工;嚴禁無設計、無施工計劃組織邊坡工程施工。

3.3.2邊坡開挖前必須設置變形監測點,按期監測邊坡變形,發現裂縫、滑動、流土、涌水、崩塌等險情時,必須當即結束作業,撤出現場作業人員。

3.3.3邊坡開挖施工區域必須采取臨時排水及防雨辦法,坡頂必須采取截、排水辦法,未支護的坡面必須采取防雨水沖刷辦法;已開挖的地段,邊坡必須分層設置排水溝至坡外。

3.3.4每級邊坡開挖前,必須肅清邊坡上方已松動的石塊及能夠崩塌的巖土體,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歇息和寄存機具。

3.3.5邊坡開挖后,必須及時按設計請求進行支護結構施工或采取封閉辦法。必須在邊坡支護混凝土達到設計請求強度,以及錨桿(索)按設計請求施加預應力的情況下,方可開挖下一級土石方。

3.3.6對開挖后不穩定或欠穩定的邊坡,必須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時支護的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未經設計許可嚴禁年夜開挖、爆破作業。

3.3.7高邊坡開挖時必須要有專人監護。切坡作業時,嚴禁先切除坡腳,嚴禁從下部掏采。

3.3.8嚴禁在滑坡體或回填土尚未壓實地段上部堆土、堆放資料、停放施工機械或搭設臨時設施。

3.3.9邊坡爆破施工時,必須采取辦法避免爆破震動影響邊坡及鄰近建(構)筑物穩定。

3.3.10人工開挖時發掘分層厚度不得超過2m,嚴禁掏根挖土和反坡挖土;作業人員嚴禁站在石塊滑落的標的目的撬挖或高低層同時開挖。

3.4 避免腳手架坍塌

3.4.1搭設腳手架所用管件、底座、可調托撐等必須進行驗收,嚴禁應用分歧格資料搭設腳手架。

3.4.2腳手架地基與基礎必須滿足腳手架所受荷載、搭設高度等請求,嚴禁在不具備承載力的基礎上搭設腳手架。基礎排水必須暢通,不得有積水。混凝土結構面上的立桿必須采取防滑辦法。

3.4.3腳手架搭設必須按規定設置掃地桿、鉸剪撐、連墻件等。

3.4.4雙排腳手架起步立桿必須采用分歧長度的桿奇藝果影像件交錯布置,架體相鄰立桿接頭必須錯開設置,嚴禁設置在同步內。開口形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3.4.5滿堂鋼管支撐架的構造應遵照下列規定:

3.4.5.1嚴禁不按計劃搭設支撐架,立桿間距、程度桿步距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計驗算。

3.4.5.2程度桿必須按步距沿縱向和橫向通長連續設置,嚴禁缺掉。必須按規定在立桿底部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

3.4.5.3架體必須均勻、對稱設置鉸剪撐或斜拉桿、包裝設計穿插拉桿,并與架體連接堅固,連成整體。

3.4.5.4支撐架高寬比超過3時,必須采取架體與既有結構連接、擴年夜架體立體尺寸或對稱設置纜風繩等加強辦法,否則嚴禁作業。

3.4.6懸挑腳手架鋼梁懸挑長度必須按設計確定,嚴禁固定段長度小于懸挑段長度的1.25倍。型鋼懸挑梁固定端必須采用2對及以上U型鋼筋拉環或錨固螺栓與建筑結構梁板固定,U型鋼筋拉環或錨固螺栓必須預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層鋼筋地位,必須與混凝土梁、板底層鋼筋焊接或綁扎堅固。

3.4.7腳手架應用期間應遵照下列規定:

模型

3.4.7.1嚴禁撤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程度桿,縱、橫向掃地桿。嚴禁撤除連墻件。嚴禁應用重錘敲砸架體上的鋼管和扣件。

3.4.7.2開挖腳手架基礎下的平面設計設備基礎或管溝時,必須對腳手架采取加固辦法。嚴禁在模板支撐架及腳手架基礎開挖深度影響范圍內進行發掘作業。

3.4.7.3嚴禁滿道具製作堂支撐架頂部實際荷載超過設計規定。

3.4.7.4嚴禁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超過設計規定。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將腳手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

3.4.8腳手架撤除應遵參展照下列規定:

3.4.8.1雙排腳手架撤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高低同時撤除;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撤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撤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撤除高差年夜于兩步時,必須增設連墻件加固。

3.4.8.2滿堂支撐架撤除時,應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從頂層開始,逐層向下進行,嚴禁高低層同時撤除。

3.5 避免模板坍塌

3.5.1嚴禁應用分歧沈浸式體驗格的模板,模板選用應合適設計規定,且必須滿足承載力、剛度和整體穩固性請求。

3.5.2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請求時,嚴禁撤除模板。拆模時,應根據錨固情況分批撤除錨固連接件,避免年夜片模板塌落。

3.5.3年夜模板吊裝就位后必須及時進行拼接、對拉緊固,設置側向支撐或纜風繩等確保模板穩固的辦法。

3.5.4液壓滑模應遵照下列規定:

3.5.4.1晉陞架、操縱平臺、料臺和吊腳手架必須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和剛度。嚴禁應用未經設計驗算、驗收的液壓晉陞系統。

3.5.4.2模板滑升、混凝土出模時,混凝土發生流淌或部分塌落現象時,必須當即停滑處理。

3.5.5液壓爬模應遵照下列規定:

3.5.5.1必須對承載螺栓、支撐桿和導軌重要受力部件分別按施工、爬升和復工三種工況進行強度、剛度及穩定性計算后,方可組織施工。

3.5.5.2爬升時,承載體受力處的混凝土強度必須年夜于10MPa,且必須滿足設計請求。

3.5.6混凝土澆筑順序、支撐架和東西式模板撤除順序必須按施工計劃進行。

3.6 避免操縱平臺坍塌

3.6.1操縱平臺面鋪設的鋼、木或竹膠合板等材質的腳手板,必須合適承載力請求,必須平整滿鋪及靠得住固定。

3.6.2必須在操縱平臺的明顯地位設置限載標志,嚴禁超重、超高、集中堆放物料。AR擴增實境

3.6.3移動式操縱平臺高寬比嚴禁年夜于2,施工荷載嚴禁年夜于1.5kN/m2。移動式操縱平臺的行走輪和導向輪必須設置制動設施。制動器除在移動情況外,必須堅持制動狀態。移動操縱平臺時,操縱平臺上嚴禁站人。

3.6.4落地式操縱平臺必須與建筑物進行剛性連接或加設防傾辦法,不得與VR虛擬實境腳手架連接。采用腳手架搭設操縱平臺時,必須經設計驗算。

3.6.5懸挑式操縱平臺應遵照以下規定:

3.6.5.1操沈浸式體驗縱平臺的擱置點、拉結點、支撐點必須設置在穩定的主體結構上,靠得住連接;嚴禁將操縱平臺設置在臨時設施上。

3.6.5.2操縱平臺的結構必須穩定靠得住,承載力必須合適設計請求。懸挑梁必須錨固固定,操縱平臺的均布荷載嚴禁年夜于5.5kN/m2,集中荷載嚴禁年夜于15kN。

3.6.5.3采用斜拉方法的懸挑 TC:08designfo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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